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我已经退休是非农业户口,农村有自己的房子,想重新翻盖一下可以吗?
指尖观点: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行,农村不但富起来了,更是美起来了。以前城市户口解决就业问题,好些人想尽办法迁出农村,成为城市人。现在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很多人看到农村的未来,觉得农村并不比城市差。以前迁出农村的人,想要老了回到农村养老,对于父辈留下来的房子,或者未迁户口之前的房子,想要重新翻盖以作为养老住所,这种情况不能说不可以,也不可能说可以,具体要根据情况来定。
首先,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原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因为现在农业户口已经取消了,都统称为居民户口,但是对于原有农业户口所享受的,只要一直未将农业户口迁出,都依旧享受农村的各项权益。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权益,就是农村土地,包括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这个是城市户口所不具备的权益,也是作为村集体成员的“福利”。
无论是农村承包土地,还是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都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归农村家庭所有。也就是说,农村以户为单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无限期”使用权利,不存在城市“70年产权”的问题。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提到农户可以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但是必须是有偿退出的。村集体要为此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情况来定。
正是这样的权益关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资格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如果你之前已经退出农村户口,很显然已经不再是村集体成员,自然不具有农村宅基地的资格。不过有两点需要再次辨别,一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但是农村住宅是农民所有;二是农村宅基地是归农户家庭所以,不属于个人所有。基于这两个方面,可以针对题目中所提到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如果农村住宅及其宅基地的使用者,其户口当中依然有人存在,比如你的户口迁出的,但是原本和你一个户口的父亲、母亲或者亲属有人在。那么,其宅基地自然归剩余的户口人员享受,可以借助他们的名义进行重建或者翻建,不过这个也需要进行审批。
二、如果农村住宅的户口归属全部迁出,或者已经过世,也就是原本宅基地分配的农村户不存在了。那么,根本《继承法》也好,《物权法》也好,都可以享受住宅的所有权,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暂时归你使用,但是其资格权其实已经没有了。对于这样的住宅,一般只能居住,可以简单修缮,但是不得重建或者翻建,待到最终房屋倒塌,其宅基地要被村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将农村户口迁出,也就代表着不再是村集体成员,农村的各项福利和政策,自然不能继续享受。如果想要借助以前的住宅养老,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到重建或者翻建或者大修,就看是否还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如果没有了,这些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