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社保企业部分企业应不应该交,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作为一个企业在职职工来讲,那么员工的个人社保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来共同承担的,并且企业单位需要承担绝大部分的缴费比例,那么很明显企业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比例肯定是完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那么直接从个人的工资当中扣除就可以了,因为毕竟个人所承担的比例是比较少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说我们个人需要承担每个月500块钱的社保交费,那么相对应的企业单位都要承担七八百块钱左右,甚至接近于1000块钱的一个缴费,而且这1000块钱是需要企业单位来单独支出的,他不能从我们个人公司当中扣除。
这很明显,企业单位应当承担的比例肯定是要由企业单位来支出,如果企业单位拒不支出,或者说从我们个人的工资当中扣除,那么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要求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他会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来返还从我们公司当中扣除的这部分费用,并且今后在交费的过程中应当承担多少钱,那么企业单位就应该承担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