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0%能交养老保险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17:51:00 来源:网络投稿

当然是不能按照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来缴纳的,最低缴费标准也要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缴纳,在大多数地方低于60%的缴费基数是无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

按照我国养老保险有关的政策规定,作为单位在岗职工,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在单位缴费中,总的缴费比例为24%,其中用人单位缴费16%,单位缴费部分计入统筹账户,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来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8%,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以本人每月实际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实际工资低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时,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工资高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时,按照职工社会平均的300%来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当本人的实际工资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时,不能按照职工社会平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来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还是需要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作为缴费基数,这是因为目前国家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指数就是60%,只有北京、四川等少数地方还存在40%的缴费指数。

本人实际工资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这种情况还是存在的,但应当是极少数,如果低于30%有可能已经和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是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可能涉嫌违法。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工资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是没有愿意干的。如果用人单位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我想也是没有人愿意到这个单位去工作的,毕竟人才市场有自己的规则,虽然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自己的薪酬管理制度,但是如果薪酬管理制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这是无法招到合适的职工的,即使有人干这份工作,但是缴纳养老保险时,也是不能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来缴纳的,最低也必须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缴纳。

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并不是完全参照本人的实际工资来缴纳,同时要参照社保部门公布的缴费标准来综合考虑。比如2019年重庆市公布的2018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5469元,2019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重庆市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需要按照5469元作为基本参照,上限每月为16407元、下限每月为3282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407元、下限为3282元。按照这个要求来划分,如果你本人的实际工资低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那就意味着你每月工资只有1641元,而这个标准是低于重庆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的,这样的用工单位实际就已经涉嫌违法;即使用人单位工资为1800元,但是养老保险的缴费还是需要按照3282元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按照1641元来作为缴费基数,这已经低于重庆市养老保险缴费的下限标准,也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当本人实际工资低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时,就有可能意味着本人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已经涉嫌违法;如果本人实际工资低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的,不能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来作为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来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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