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2001---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能补缴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17:51:00 来源:网络投稿

请问在2001年到2002年。单位给交过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交吗?你的这个问题,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给你正常的缴纳了这两年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就不存在补交的问题。但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在这两年期间,正常存续劳动合同关系,但并没有正常的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是由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

或者说你在这两年期间,没有通过工作单位上班,自己是按照这种灵活就业的方式交费或者是属于失业人员,那么这样的话是不能够补缴的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无法补交,企业单位造成中断的情形,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允许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的。

如果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毕竟是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社保没有办法正常交纳的情形,所以说企业单位是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来承担滞纳金的费用,同时还应该承担企业单位所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那么我们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应该会从我们的工资当中扣除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就可以正常的完成补交待遇。

阅读全文